企业破产时,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益如何保障?
一、债权人权益的保障
企业破产后,债权人应按照规定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破产管理人会对债权进行审查,并确认债权的种类、数额等,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准确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一定顺序清偿债权。这保证了债权人在企业破产过程中能够按照法定顺序受偿。
债权人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就破产财产的分配、债务人的重整计划等事项发表意见并投票表决。这有助于维护债权人的集体利益,确保破产程序的公正性。
二、债务人权益的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申请和解。这为债务人提供了通过和解减轻债务负担、避免破产清算的机会。
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可以提出重整计划,通过调整经营策略、改善管理等方式恢复偿债能力。如果重整计划获得批准并成功实施,债务人可以摆脱破产困境,继续经营。
在破产程序进行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如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等)有义务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这有助于防止财产流失,确保债务人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各方当事人积极了解并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配合破产管理人的工作,共同推动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