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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山东济南刑事辩护律师朱子建

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山东济南刑事辩护律师朱子建

《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 【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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