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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交通工具罪山东济南刑事辩护律师朱子建

破坏交通工具罪山东济南刑事辩护律师朱子建

《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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