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合同履行地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中合同履行地是怎么规定的?
在合同相关事务里,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至关重要,它关系到诸多权益与纠纷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合同履行地作出了明确规定 。
一般而言,合同履行地是指合同中约定履行义务的地点。若合同对履行地点有明确约定,那么依约定确定履行地。例如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货物在乙地交付,乙地即为合同履行地 。
当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依据相关法律进一步确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比如,丙向丁购买设备,未约定交货地点,因交付设备属于其他标的,此时履行义务方丁的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若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物的,以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像消费者网购商品,若商家通过快递发货,收货地址即为合同履行地 。
民法典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为合同履行、纠纷管辖等提供了清晰指引,有助于保障交易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实际合同事务中具有关键意义。
上一篇: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下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