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律师咨询,“借钱不还”诈骗和民间借贷区别?
(一)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
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借款时是想偿还的,但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借款人无法偿还。而借钱不还型诈骗罪犯罪嫌疑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借钱之时就无偿还借款的意思,只是通过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借款。
(二)行为人采取的方式不同
而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往往会如实告知借款人借款理由和用途,很少采用欺骗的方法。犯罪嫌疑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受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误以为犯罪嫌疑人有偿还能力,并且借款用途正当,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或者虚构自已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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