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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律师事务所:拘留期间应带的必备物品需要什么

一、拘留期间应带的必备物品需要什么

  拘留期间应带的必备物品有洗漱用品、衣裤、被子等。

  拘留所对被拘留人亲友传送或者邮寄的财物应当进行检查、登记。

  生活必需品转交被拘留人,现金由拘留所统一保管,非生活必需品不予接收或者由拘留所统一保管。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

  拘留所应当建立被拘留人财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财物。

  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代购物品应当做到明确登记、账目清楚。

  代购物品仅限于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

  拘留所对被拘留人亲友传送或者邮寄的财物应当进行检查、登记。

  生活必需品转交被拘留人,现金由拘留所统一保管,非生活必需品不予接收或者由拘留所统一保管。

  二、拘留期间家属怎么探视

  法律快车提醒,在拘留期间,家属想要探视被拘留的人,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拘留采取不同的措施:

  1.刑事拘留:

  (1)被拘留人的家属通常不能直接探视。

  (2)但是,家属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探视,律师可以在与被拘留人会见的同时了解案情并提供法律帮助。

  (3)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派遣人员在场。

  2.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的情况下,被拘留人的家属或朋友可以通过提前预约的方式,在规定的探视时间内进行探视。

  三、拘留期间有案底吗

  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在拘留期间都不会留下案底。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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