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律师事务所:拘留期间应带的必备物品需要什么
一、拘留期间应带的必备物品需要什么
拘留期间应带的必备物品有洗漱用品、衣裤、被子等。
拘留所对被拘留人亲友传送或者邮寄的财物应当进行检查、登记。
生活必需品转交被拘留人,现金由拘留所统一保管,非生活必需品不予接收或者由拘留所统一保管。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
拘留所应当建立被拘留人财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财物。
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代购物品应当做到明确登记、账目清楚。
代购物品仅限于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
拘留所对被拘留人亲友传送或者邮寄的财物应当进行检查、登记。
生活必需品转交被拘留人,现金由拘留所统一保管,非生活必需品不予接收或者由拘留所统一保管。
二、拘留期间家属怎么探视
法律快车提醒,在拘留期间,家属想要探视被拘留的人,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拘留采取不同的措施:
1.刑事拘留:
(1)被拘留人的家属通常不能直接探视。
(2)但是,家属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探视,律师可以在与被拘留人会见的同时了解案情并提供法律帮助。
(3)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派遣人员在场。
2.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的情况下,被拘留人的家属或朋友可以通过提前预约的方式,在规定的探视时间内进行探视。
三、拘留期间有案底吗
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在拘留期间都不会留下案底。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