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建律师解答,夫妻忠诚协议法律效力几何?
朱子建律师解答,夫妻忠诚协议法律效力几何?
夫妻忠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自愿签订的,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忠实,若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的协议。那么,它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要视协议的具体内容而定。如果协议内容仅是对《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忠实义务的具体化,例如约定 “夫妻双方应互相忠实,不得有婚外情、婚外性行为等”,且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未违背公序良俗,则该协议通常会被认定为有效。比如,张某与李某签订的《夫妻忠诚协议》约定,若一方出轨,则应赔偿对方精神损害抚慰金 50 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协议有效,因张某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最终判决其赔偿李某精神损害抚慰金 50 万元。
然而,如果协议内容涉及限制人身自由、违反公序良俗,或者以协议的形式约定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像 “一方不得与异性单独相处” 这类限制人身自由的条款,以及 “一方出轨则净身出户” 这种有违公序良俗的条款,还有 “一方出轨则丧失子女抚养权” 这种涉及身份关系的条款,都不在夫妻忠诚协议的有效调整范围内。
所以,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非绝对,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