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建律师】刑事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有哪些权利?
我国刑诉法规定,刑事诉讼参与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权利:1、合议庭组成人员、独任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其回避;2、被告人有获得辩护的权利;3、被告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4、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可以向法庭提出量刑方面的建议,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5、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其案件;6、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享有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权,并提供相应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