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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可以在房屋上设立居住权吗?

可以。为解决特殊群体生活居住的需要,《民法典》增加了居住权制度,以保障弱势群体的住房需求,推动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完善。所谓居住权是指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占有、使用他人住宅的权利。相较于租赁权,居住权的期限可以是终身的,能够更好地保障人们的居住权益。《民法典》第366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368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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