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应当具备哪些事由?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向案件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用款物的,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为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本案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