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基层法院的管辖哪些民商事案件?
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3000万元以下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2000万元以下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以及群体性纠纷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3000万元以下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2000万元以下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以及群体性纠纷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