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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律师事务所,办理健身卡的协议中“发生损伤概不负责”格式条款有效吗?

这种 “发生损伤概不负责” 的格式条款通常是无效的。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健身场所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经营者有义务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这种一概免责的条款属于不合理地免除自身责任的情况。


如果消费者在健身场所因为健身器材故障、场地湿滑等经营者管理不善的原因导致受伤,经营者不能凭借这样的格式条款来逃避责任。但是,如果是消费者自身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的损伤,比如消费者不听从教练指导,自行进行危险动作而受伤,经营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减轻或者免除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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