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诽谤与诬告陷害的区别在于何种?
侮辱诽谤与诬告陷害的区别在于何种?
一、侮辱诽谤与诬告陷害的分别在何处呢?
1.行为方式有所不同,诬告陷害是向政府机关或相关部门揭发,而诽谤则是针对众人或是第三方进行传播。
2.主观动机上也有差异,诬告陷害旨在让他人受到刑事制裁,而诽谤意在伤害他人的人格和名誉。
3.捏造的事实内容迥异,诬告陷害所捏造的是犯罪事实,诽谤罪则是捏造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
二、侮辱诽谤罪的客体可以扩展至单位吗?
侮辱罪的客体在理论上可以涵盖单位,指的是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所侵犯的对象为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然而,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故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自然人,无需涉及到法人或其他团体或组织。反之,如果散布不实之辞,指控某家工厂产品质量低劣等,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博取优势的情况,即便造成严重后果,也只会被认定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非诽谤罪。
诽谤罪的构成要素与侮辱罪相似,侵犯的客体亦为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然而,本罪之犯罪对象也仅限于自然人。因此,法人、团体、组织均不能成为诽谤罪之犯罪对象,但在名誉侵权行为中,它们却可以作为受害者出现。例如,散布虚假消息,指控某工厂产品质量低劣等,其目的是通过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打压对方。这种行为即使导致严重后果,也仅会被认定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非诽谤罪。
三、诬告陷害罪的立案标准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若行为人涉嫌诬告陷害,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是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的;
二是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的;
三是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的;
四是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告陷害,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