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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交通肇事死亡赔偿金标准怎么算?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在确定事故责任人后,赔偿责任人要支付死亡赔偿金作为补偿。不过,有些受害人家属因为痛失亲人,或是失去了家中的顶梁柱使生活陷入困境,所以确定死亡赔偿金时可能会想加重对方的惩罚,便主张较多死亡赔偿金。不过,双方确定交通肇事死亡赔偿金时,得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


  实践中,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应该按照以下的标准确定死亡赔偿金:


  1、一般地,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3、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并且,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还可以主张以下的赔偿:


  1、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2、被抚养人生活费:包括被害人应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3、交通费: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加害人应予赔偿。


  最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一般要根据以上的标准确定死亡赔偿金,所以并不是随着受害人家属的决定随意确定的。不过,因为死亡赔偿金的数额较多,并且在赔偿的同时还有其他费用需要负担,所以有些加害人可能会不愿意支付或是对赔偿金额有意见,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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