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后不给立案还明显偏袒对方怎么办
你提到报案后公安机关没有给予立案,这可能涉及到公安机关的立案决定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并依法处理。
你可以向公安机关要求说明不立案的具体理由。这有助于你了解案件为何未被立案,并可能揭示出是否存在偏袒的情况。
如果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你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并在认为理由不成立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其次,关于你提到的“明显偏袒对方”的情况,这涉及到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的公正性问题。如果确实存在偏袒行为,尽可能收集能够证明偏袒行为的证据,如相关人员的言辞、录音、录像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的申诉或投诉过程中将起到重要作用。你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进行投诉。上级公安机关有权对下属机关的办案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机构,寻求他们的帮助和建议。他们可以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更具体的法律指导。